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单位施工的实施性文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内容如下: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是否完整;
3、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应符合施工合同需求;
4、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程序要求
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认后,与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一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需要修改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修改,符合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已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有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
4、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如需做较大的变更,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
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实施,不得擅自任意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