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准则
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简称
职业道德规范)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2)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审计证据,以确定管理层认可其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
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的责任,并且已批准财务报表。
在获取此类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查阅治理层相关会议纪要、向管理层获
取书面声明或已签署的财务报表副本。
(3)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体系的构成: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
诚信、独立性、客观与公正、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保密、良好的职业行为
2、审计程序、技术和方法
(1)审计准则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
面发表审计意见:
(一)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
(二)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
(2)审计准则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是指在出具审计报告前,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
在准备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进行客观评价的过程。
(3)审计准则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工作底稿,是指注册会计师对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
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作出的记录。
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实现下列目的:
(一)提供充分、适当的记录,作为审计报告的基础;
(二)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
执行了审计工作。
(4)审计准则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下列两类故意错报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
(一)对财务信息作出虚假报告导致的错报;
(二)侵占资产导致的错报。
舞弊的发生通常涉及下列因素:
(一)动机或压力;
(二)机会;
(三)借口。
防止或发现舞弊是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的责任。注册会计师有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
规定实施审计工作,获取财务报表在整体上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无论该错报是由于舞弊还是错误导致。
(5)审计准则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初步业务活动
总体审计策略
具体审计计划
审计过程中对计划的更改
指导、监督与复核
对计划审计工作的记录
与治理层和管理层的沟通
(6)审计准则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是必要程序,特别是为注册会计师在下列关键环节
作出职业判断提供重要基础:
(一)确定重要性水平,并随着审计工作的进程评估对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是否仍然适
当;
(二)考虑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是否恰当,以及财务报表的列报(包括披露,下
同)是否适当;
(三)识别需要特别考虑的领域,包括关联方交易、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
性,或交易是否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等;
(四)确定在实施分析程序时所使用的预期值;
(五)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六)评价所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风险评估程序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一)询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和内部其他相关人员;
(二)分析程序;
(三)观察和检查。
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下列方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一)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管环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
(二)被审计单位的性质;
(三)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
(四)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以及相关经营风险;
(五)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
(六)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
注册会计师应当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
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在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
(一)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整个过程中识别风险,并考虑各类交易、账户余
额、列报;
(二)将识别的风险与认定层次可能发生错报的领域相联系;
(三)考虑识别的风险是否重大;
(四)考虑识别的风险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7)审计准则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下列总体应对措
施:
(一)向项目组强调在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必要性;
(二)分派更有经验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审计人员,或利用专家的工作;
(三)提供更多的督导;
(四)在选择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应当注意使某些程序不被管理层预见或事先了解;
(五)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作出总体修改。
如果控制环境存在缺陷,注册会计师在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作出总
体修改时应当考虑:
(一)在期末而非期中实施更多的审计程序;
(二)主要依赖实质性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三)修改审计程序的性质,获取更具说服力的审计证据;
(四)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
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
序,包括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进一步审计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
下同)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8)审计准则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
错报,是指某一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分类或列报,与 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应当列示的金额、分类或列报之间存在 的差异。错报可能是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的。
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 (一)评价识别出的错报对审计的影响; (二)评价未更正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9)审计准则1301号-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见而
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注册会计师对所审计期间的各类交易和事项运用的认定通常分为下列类
别:
(一)发生: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二)完整性:所有应当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均已记录;
(三)准确性:与交易和事项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已恰当记录;
(四)截止: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五)分类: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注册会计师对期末账户余额运用的认定通常分为下列类别:
(一)存在: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存在的;
(二)权利和义务:记录的资产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记录的负债是被审计单位
应当履行的偿还义务;
(三)完整性:所有应当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已记录;
(四)计价和分摊: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
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记录。
注册会计师对列报运用的认定通常分为下列类别:
(一)发生以及权利和义务:披露的交易、事项和其他情况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
有关;
(二)完整性:所有应当包括在财务报表中的披露均已包括;
(三)分类和可理解性:财务信息已被恰当地列报和描述,且披露内容表述清楚;
(四)准确性和计价: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已公允披露,且金额恰当。
(10)审计准则1312号-函证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
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
过程。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账户或交
易的性质、被询证者处理询证函的习惯做法及回函的可能性等,以确定函证的内容、范
围、时间和方式。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
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
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
(11)审计准则1323号-关联方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审计程序,就管理层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
计制度的规定识别、披露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管理层有责任识别、披露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足够识别可能导致与关联方和
关联方交易有关的重大错报风险的交易和事项。
(12)审计准则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
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相信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其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13)审计准则5101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其他鉴证和相关服务业务实施的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准则制定质量控制制度,以合理保证: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中
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以下分别简称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
关服务准则;本准则将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相关服务准则统称为业
务准则)的规定;
(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项目负责人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中负责某项业务及其执行,并代表会计师事务所在业务
报告上签字的主任会计师或经授权签字的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应当包括针对下列要素而制定的政策和程序:
(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二)职业道德规范;
(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
(四)人力资源;
(五)业务执行;
(六)业务工作底稿;
(七)监控。
(三)财务信息披露规范
1、非经营性损益的定义、内容及披露要求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公司除应披露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外,还应当对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内容增加必要的附注说明。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本规定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当在附注中单独做出说明。
公司计算同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财务指标时,如涉及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的,应当予以扣除。
2、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3、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列报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公司在编制比较财务数据时,上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应按本规则进行计算。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等公开披露文件正文应包括这些指标的计算过程,摘要可省略计算过程。
公司公开列示的净资产收益率或每股收益指标若引自经审计或审核(若规定需要)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检查这些指标计算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