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一直都是会计人的重要事项之一,主要是为了提升自己的会计知识储备,同时部分会计职称考试也会要求会计人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才可以报考,因此大家对此要格外重视。那么,2023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结束了吗?
2023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结束了吗
不同地区的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时间有所不同,不过大部分地区2023年继续教育时间都在2023年12月底或2024年3-4月份截止。
目前,大部分地区2023年的会计继续教育还没有结束。各地继续教育时间可以参考下表内容:
2023年度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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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继续教育时间 |
北京 |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
天津 |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
江苏 |
各地学习时间不一致 |
上海 |
2023年3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重庆 |
2023年3月13日-2023年12月31日 |
内蒙古 |
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浙江 |
网络继续教育于2023年5月1日开通; 完成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
浙江-宁波 |
继续教育时间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
黑龙江 |
2023年4月4日-2023年11月30日 |
黑龙江-齐齐哈尔 |
2023年5月23日-11月30日 |
黑龙江-北安 |
2023年6月10日-2023年11月30日 |
安徽 |
2023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安徽-宣城 |
2023年5月1日-2024年3月31日 |
河北 |
应于2024年6月底前完成 |
甘肃 |
2023年3月15日-2024年3月15日 |
山东 |
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山东-济宁 |
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山东-济南 |
发布之日起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福建-厦门 |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辽宁 |
各地学习时间不一致 |
广东 |
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
新疆 |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 |
四川 |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
广西 |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江西 |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
江西-鹰潭 |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
青海 |
发通知之日开始至2023年12月20日结束 |
陕西 |
2023年学习截止2023年12月31日; |
陕西-宝鸡 |
2023年学习截止2023年12月31日; |
吉林 |
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2024年1月31日 |
云南 |
学习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山西 |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 |
山西-长治 |
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 |
宁夏 |
2023年3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兵团 |
2023年1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 |
湖北-十堰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湖北-荆门 |
会计专业技术⼈员应于当年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
湖北-襄阳 |
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
海南 |
2023年度面授培训时间为即日起至2023.12.31 2024年度面授培训时间为2024.1.1-2024.12.31 |
错过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时间咋办
各地区具体情况不同,部分地区支持补学,部分地区不支持,建议各位小伙伴以所在地具体要求为准!
1、有些地区明确规定不能补学继续教育
如广东:2023年度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2、有些地区可以补学个别年度,如:
北京:请未按时完成2021年、2022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完成补学。自2024年开始,会计人员应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过期不再给予办理补学手续。
天津:我市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8年以前年度(含2018年)的继续教育不作强制要求,也不进行学分补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未完成2019至2022四个年度继续教育的,可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进行补学。
兵团:兵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在以往年度存在漏学或未学的,自行选择进行补学。
安徽:未完成2022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参加网络继续教育进行补学,或者通过视同参加继续教育进行登记申请。2023年,不再开放2022年度以前的网络继续教育补学和“视同教育登记”。
不过目前还有时间,建议各位会计证书持证人或者是会计行业从业人员,尽早完成会计继续教育,以免影响后续会计职称考试或相关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