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指的是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三个税种。由于三个税种的纳税依据是以当期增值税税与消费税之和为基数,所以我们称之为附加税。
1、附加税计算公式
附加税计算公式 =(当期实缴增值税+消费税)×税率
2、附加税的税率
①、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②、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
③、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率为2%。
3、附加税的计提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附加税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费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例1:无减免情况下的附加税分录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甲企业2023年10月份实际缴纳增值税60万元,实际缴纳消费税30万元。计算企业10月份应缴纳的附加税(不考虑减免税因素)。
甲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600000元+300000元)*7%=63000元
甲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600000元+300000元)*3%=27000元
甲企业应缴纳的地方教育费附加=(600000元+300000元)*2%=18000元
甲企业9月份应缴纳的附加税=63000元+27000元+18000元=108000元。
其会计分录为:
1、计提附加费时
借:税金及附加—附加税 108000元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费 63000元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7000元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18000元
2、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费 63000元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7000元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18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8000元
3、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108000元
贷:税金及附加—附加税 108000元
例2:附加税的退免分录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根据政策可享受附加税征收减半政策,该企业第一季度已经缴纳50000元附加税,未享受减半征收。经与税务部门确认,一季度可享受减半征收,应退还25000元。
1、确认可享受减半征收时
借:税金及附加—附加税 -25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退还税金 25000元
PS:享受税金及附加减半征收政策,不计入“其他收益——政府补助”,而是按照实际征收金额入账,不征收或退还部分不入账。
2、实际返还时
借:银行存款 25000
贷:其他应收款—退还税金 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