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政部发布了新《工会会计制度》(下称“新制度”)。这是在经济新常态下为满足工会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对原《工会会计制度》(下称“原制度”)进行的一次全面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为确保新旧工会会计制度的顺利过渡,2021年7月和9月,财政部又发布了《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关于做好<工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分别对各级工会如何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和落实新《工会会计制度》做出指导。
回顾工会会计制度多年来的变迁历程,呈现出以下5个特点:
01.保持了与经济形势高度适配的特性
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制定及修订的时间节点,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会会计制度的变迁历程大致可分为计划经济延续期(1983年—1997年)、向市场经济过渡期(1998年—2008年)、国库集中支付期(2009年—2020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期(2021年至今)4个时期。在这4个时期,工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承担的任务发生了变化,工会会计制度也从《基层工会会计制度》(1983年)、《县以上工会会计制度》(1986年)演变为《工会会计制度》(1998年),再历经2009年和2021年的两次全面修订。
这种与经济形势高度适配的特性既顺应了不同阶段的经济形势,也满足了工会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
02.体现了和工会实况紧密贴合的方针
在我国的工会组织中,基层工会占99%以上,具有数量大、类型多、分布广的特点;而且相比于县级以上工会,基层工会资金规模小、业务类型简单,多为基本的收支管理。考虑到这些现实基础,新制度针对基层工会和县级以上工会分别设置了会计科目和报表:基层工会的主要会计科目由原来设置的42个压缩至24个,而且只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两个主表,无需编制县级以上工会的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国有资产情况表、成本费用表。
此举满足了不同层级工会的业务核算需求,切实减轻了基层会计人员的负担。
03.遵循了同时代变革协调一致的步调
2009年发布的《工会会计制度》实施已逾10年。在这10多年中,经济水平迅速提高,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原制度在某些方面的规定已落后于时代发展。新制度重新制定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的确认标准,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的确认标准均提高了一倍以上;增设了无形资产科目,使得“互联网+”新经济形势下工会信息化网络建设中购置和开发形成的信息软件能够核算;强调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要性,提出工会要不断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
工会会计制度的这些改革举措与时代发展的步伐相一致,保证了会计制度的与时俱进。
04.突出了跟决算报告衔接贯通的理念
工会的很多工作都是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财政资金来支持和保障的,因此,工会需要就财政拨款的使用向政府部门提供决算报告。原制度未将财政拨款和工会经费的使用做出明确区分,支出科目体系也未与政府收支类科目相衔接。新制度将政府补助收入科目细分为财政拨款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并要求县级以上工会在支出类科目下按照财政拨款和工会资金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增设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科目。
此举使工会财政拨款的收支余额核算与决算管理要求相衔接,从而提高财政拨款决算报告的编报质量。
05.秉承了对实务信息准确反映的原则
新制度调整了工会的会计科目,使得核算内容更加完整。最典型的表现是新制度明确工会资产科目包含在建工程,并从投资建设起就将基建项目成本在工会大账中归集,而不是按照原制度通过基建账单独核算直至工程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才纳入大账。同时,新制度在资产类科目下设置了国有资产和工会资产明细科目,改变了工会对各级财政补助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不予区分的现状。此外,新制度调整了资产基金的核算内容,增设长期待摊费用、累计折旧和摊销等科目。
新制度的这些变化使工会账目的核算内容更加全面准确,有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